2025/1/1開始,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只有第一小時免費喔,公有慢充每個場的費率不同,純粹來充電不划算,對價格敏感的朋友請多留意
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-市政新聞-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中市1/1起公有停車場試辦電動車停車收費
(2025/1/7更新:充電以度計費,目前公有停車場,慢充每度約8-12元、快充每度約15-16元,來源:114年1月1日起電動車停車收費、充電以度計費相關QA)
蹭電仔也不要洩氣,因應2025/1/1開始,電動車停車費跟充電費分別收,如果想要完全免費充電:
充電費:如果停車場的充電樁還沒有更換(最常見的舊型充電樁如下圖,飛宏 AH系列),目前刷悠遊卡不會扣款,等於免費
source:2020-21_EV_Chargers_TW.pdf停車費:如果停車時段沒有收費(a.只停一小時 b.停車場人工開單非開單時段 c.該場完全免費連油車都免費)
如果滿足以上條件,則充電費為零,停車費亦為零,這種停車場還可以蹭免費的,不嫌棄的話,可以看一下這個越刪越少的列表:辦法問我:充電友善城市,繼續送幸福
===底下是2024之前的舊資料,仍有參考價值,故保留之===
(2023/8/19 編輯:如何辨別停車場是台中市政府的公有停車場)
(2023/12/3 編輯:星享道公有停車場原本的「電動車前兩小時免費」已經於10/1取消,把相關文字拿掉)
(2024/3/3 編輯:之前很多超連結被臉書吃掉了,補上去,另外 公有停車場已完成充電柱建置表 現在好像暫時被拿掉了 tcparking.taichung.gov.tw/Parking_Files/FileHandler.ashx?fileid=10458)
電動車在台中如何免費停車
首先下載 臺中交通網 APP
在裡面點選停車資訊
點選左上角選單圖示,勾選路邊停車的一般停車,以及停車場裡面的汽車停車場
另外一個圖示可以在 全部車位(藍色)跟 目前空位(綠色)之間切換,後者比較有用。當然,路邊車位要有安裝地磁感測設備的才會顯示
臺中市停車管理處-地磁相關資訊 (taichung.gov.tw)
公有路外停車場電動車停車費用,基本上是免費的,請參考臺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經營廠商一覽表(ods) (pdf)表格的最後一行。
只有兩種例外:
1) 下列六個公有路外停車場要收費,(因為獎參/BOT之類的原因):
福星立體停車場
中正公園地下停車場
星享道(公有)停車場
迪卡儂大墩南停車場
豐原轉運中心停車場
逢甲停車場
2) 今年7/1開始,有畫綠色內框的充電停車格,停放要收費(第一小時20元,第二小時起每小時40元,以半小時計費)
所以如果只是要免費停車,請停 1) 那六個以外的公有路外停車場或是路邊停車格,並且避開2)的充電車格
電動車離場方式有幾種:
1. 到管理室寫一張小單子(ex 大誠、府後街地下、市政公園)
2. 打電話(ex 豐樂停車場、育賢停車場)
「你好,我是電動車要離場,現在在某某停車場,已經開到閘門了,車號是 XXX-YYYY」
(對方遠端開閘門)
「有開了,謝謝」
3. 在繳費機輸入車號數字四碼,會自動銷單(嘟嘟房管理的好像都是)
4. 直接車牌辨識出場,目前已知 城市車旅、日月亭 管理的停車場都可以(當然,前提是你只有停一般停車格,沒有停充電停車格)
要注意的是,如果你在繳費機繳費,有的機器照樣會收錢,這樣你就喪失權益了喔
還有就是uTagGO / iParking 之類的不要設定直接車牌辨識扣款,這部分可能需要其他的網友補充……
(2024/5/29 補充 ,在建國市場停車場去管理室請教管理員,他說就算你有設定uTagGo自動扣繳,在這個停車場也不會被扣錢,因為這個停車場電動車停放就是0元)
2023/7/1新制開始,使用公有慢充要開始付費,停放於「充電車格」(有充電槍)內才會收(以半小時計費,第1小時20元、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) 目前電動車停放於公有路外停車場㇐般車格仍免費,請參考本文前半段
*轉接頭
台中市都是 J1772 TYPE1 的接頭,如果是:
Tesla TPC 老車主需要 J1772 to TPC 轉接頭
點選左上角的圖示,這次只勾選 電動車充電站
就可以在地圖上看到有慢充的公有停車場
- (這些資料在 PlugShare 之類的APP上面也有,但是 PlugShare 只能篩選 J-1772,會列出很多旅館的慢充)
開始收費後,充電更容易了,當然,還是建議到充電樁比較多的停車場,底下依據臺中市停車管理處-停車相關資訊 (taichung.gov.tw)網頁,其中的公有停車場已完成充電柱建置表(pdf),列出有四個以上充電樁的停車場:
中區 大誠停車場 5
中區 自由一期立體停車場 4
西屯區 中央公園北側(環河路)停車場 9
西屯區 中央公園南側(河南路)停車場 8
西屯區 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 51 => 目前開放12支,新聞報導:停車場45支「充電樁」全密封! 電動車主:像不給充電│TVBS新聞網
西屯區 市政公園停車場 10
西屯區 市政大樓地下停車場 21
西區 府後街地下停車場 7
豐原區 豐原(自強南街)第二停車場 15
豐原區 豐原陽明大樓地下停車場 5
豐原區 豐原轉運中心停車場 8 => 這一個有列在BOT要收停車費的清單,希望網友補充實際如何計費
要注意,停放有綠色內框的充電格,不充電時屬於違規行為!將充電槍拉至其他車格使用,屬於違法行為!現場提供QRcode供民眾檢舉,請勿心存僥倖!詳細請參考我貼在文末的 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Q&A
*價值有很多種:公平、使用者付費、能源轉型
今年掃墓的時候,有長輩問我,政府補助你們這些開幾百萬電動車的人,公平嗎?
其實這不是為了公平而推出的政策,站在鼓勵環保交通及推動能源轉型的立場,中央政府免除電動車的牌照稅、燃料費,地方政府則推出了不同的獎勵。
我跟她說,我們有「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」,低碳運具的部分,有補助公車跟YouBike,補助汽車的部分是希望把油車換成電車,所以有停車免費跟充電免費的獎勵
不可否認,這樣的獎勵施行數年,隨著電動車的增加,需要調整,所以在去年(2022)3月的時候,開始試辦:(部分充電車格)「充電時不收費,不充電收費第一小時二十元、第二小時四十元,第三小時起每小時六十元計費」
(台中)充電停車格 3月起試辦累進收費 - 生活 - 自由時報電子報 (ltn.com.tw)
我去年11月加入了 人人有電充LINE群 ,12月成為第一批 Model Y 韭菜
成為電動車主之後,得到各種資訊的幫助,尤其是最切身的台中充電相關群組(人人有電充回報群/人人有電充交流群),我持續努力把我的親身經驗分享出來,希望電動車友們不要只是因為一些特例而不來使用台中的好康
今年(2023)3月的時候,交通局進一步公告了從7/1開始收費
公告臺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「電動車專用充電區」實施停車累進費率收費管理
其中 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 Q&A 把大家可能問到的都列出來了,後來也直接發了一篇(文字版本)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Q&A
因為內容很重要,我直接貼在底下:
更新時間:112.06.28
Q1:[目的]為什麼要實施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?
解答:公有充電樁是為了提供電動車沒電時緊急充電用,為了減少充電車格被久占,所以收費讓更多電動車可以充電。
Q2:[使用]如何分辨充電車格及電動車停車格?
解答:7月1日起充電車格於停車位白色標線內,會畫設綠色內框,以供辨識。
Q3:[使用]燃油車輛或是未充電的電動車可以停放充電車格嗎?
解答:
1、依交通部修訂停車場法第27-1條第1項所示「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。」,故已賦予充電車格為「充電專用」格位。
2、燃油車不可停放於充電專用格位
3、電動車未充電時不可停放在充電專用格位「停車」,除非有充電行為。
Q4:[管理]目前有㇐支充電樁設置於2格車格之情況,未來停在這2格是否合法?
解答:未來將調整成1槍對應1格的模式,不會產生違法情況。
Q5:[收費]電動車停在充電區1天就要付費940元,費用太高。
解答:公有充電樁是為了提供電動車沒電時緊急充電用,為了減少充電車格被久占,所以收費讓更多電動車可以充電。
Q6:[收費]身障停車優惠車輛是電動車且停放於充電區,還需收費嗎?
解答:各式證件、車種(含月票車)均採第1小時20元、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。
Q7:[收費]電動車停在㇐般車格仍免費嗎?
解答:目前電動車停放於公有路外停車場㇐般車格仍免費,只有停放於「充電車格」(有充電槍)內才會收(第1小時20元、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)。
Q8:[收費]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是只要進停車場就要收費嗎?
解答:目前電動車駛進公有路外停車場仍免費,只有進停車場後,停放於「充電車格」(有充電槍)內才會收取「停車費」(第1小時20元、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)。
Q9:[收費]電動車停放充電車格不充電,費用如何計算?
解答:只要停放在充電車格,收費方式均採第1小時20元、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;但不充電時屬於違規行為,除前述收費外,現場將提供QRcode供民眾檢舉。
Q10:[管理]充電車格被占用停車時,可以把充電槍拉去㇐般車格充電嗎?
解答:充電槍只能夠於充電車格充電,將充電槍拉至其他車格使用,屬於違法行為,機關將依刑法竊盜罪、詐欺得利罪嫌告發。
Q11:[管理]違規停放充電車格會受何種處分?
解答:不充電時屬於違規行為,除了第1小時20元,第2小時起40元收費外,現場提供QRcode供民眾檢舉,將依規裁罰600元至1200元,停放於平面停車場將通報拖吊。
Q12:[管理]收費後可否降低拔槍事件發生?
解答:收費後,可以減少充電車格被⾧時間停放,可以增加其他車主的充電機會,降低拔槍事件發生。
Q13:[管理]遭其他車主私自拔槍,如何處置?
解答:在容易發生拔槍事件之停車場,將調整監視器拍攝角度,拍攝充電柱使用情形,後續倘有相關糾紛,將可提供影像予警察或司法單位偵辦。
Q14:[管理]充電槍充飽了還插著,算占用嗎?
解答:充電車格具有「充電專用」性質,不充電停車或充飽電未離開,均屬違規占用,未來倘接獲檢舉並查證屬實,將裁罰600元至1200元不等之罰鍰。請車主自行評估充電時間,於充飽電前駛離,讓充電樁留給真正需要充電的車主。
個人的觀察是,目前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,相關配套也要加速,希望收費之後能夠越來越上軌道






